各院团总支:
为持续推动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使全校团的组织力得到明显提升。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按照“支部班子好、团员管理好、活动开展好、制度落实好、作用发挥好”的“五个好”的目标要求,积极探索开展团支部(总支)“对标定级”工作,建立基层团组织规范运行、动态管理的常态化机制,通过持续改进提高,不断增强组织力。特举办关于在全校集中开展团支部(总支)“对标定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主题
对标定级 自我完善
二、工作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三、工作时间
2020年10月26日—2020年12月20日
四、工作对象
全校范围内成立6个月及以上的团支部(总支)。
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五、工作流程
“对标定级”工作坚持定期集中开展,实行动态管理,可与团员评议、年度考核等工作统筹实施。
(一)对标自评
各团支部(总支)结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对照参考标准,完成自评定级。被列为重点整顿的团支部,完成整改后方能开展“对标定级”。
对标方式:采取“五必评、双签字”方式,即评班子建设、评团员表现、评活动效果、评制度落实、评大局贡献,团支部负责人、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自评结果。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26日—2020年11月中旬
(二)复核认定
1.各团总支需结合各团支部工作实际和述职评议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完成复核认定。通过复核的予以认定并在“智慧团建”系统记录其星级。对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予认可的,会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
2.校团委在复核团支部(总支)自评定级情况后,校团委同时也会对团总支进行复核认定。
复核方式:采取“三必核、三必听”方式,即核对“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支部委员会述职、听取团员青年意见、听取同级党组织评价。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中旬—2020年11月底。
(三)抽查评估
1.各团总支要随机抽检不少于10%的各团支部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并做好抽检结果登记备案。
2.各团总支要结合驻点调研等工作,深入基层、深入支部,抽查支部自评情况,并填写《“对标定级”抽查评估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二所示)。抽查评估后,各团总支需建立《团支部“对标定级”情况台帐》(见附件三所示)。
3.校团委将不定期随机抽检团支部、团总支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
抽查方式:采取“三必查、两必测”方式,即查部署推动情况、查上级复核情况、查支部定级情况,测团员青年满意度、测党政组织认可度。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初—2020年12月20日
六、相关要求
(一)各团支部要结合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和上年度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对照考评参考标准,认真、客观地开展自评。
(二)各团支部(总支)书记是此项工作直接责任人,要主动向同级党组织汇报、接受指导,并主动向团员青年公开自评定级的过程及结果。
(三)各团支部(总支)的上一级基层团委要结合日常掌握情况,深入指导督导,客观公正评定,既不随意降低标准,也不盲目抬高门槛。
(四)各级团委要严肃工作纪律,结合日常工作和抽查结果,对于不如实开展自评(复核)、随意提高评定结果、虚报考评结果的团支部(总支)和基层团委,将按照“从严治团”有关要求,从严追究其团组织负责同志责任。
(五)4星级及以上团支部(总支)在评选五四红旗团支部时将会优先考虑。
七、对标定级标准
总分值为100分,对应星级如下:5星级(≥90分),4星级(80—89分),3星级(70—79分),2星级(60—69分),60分以下不予定级。
八、工作上报
请各团总支负责人于各阶段完成时限以前,将各阶段“对标定级”工作的相关材料送至校团委办公室(D2—310)。
附件一:团支部(总支)“对标定级”评分表;
附件二:团总支“对标定级”抽查评估情况汇总表;
附件三:团支部“对标定级”情况台帐。
共青团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委员会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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