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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发〔2020〕02号 关于举办2019—2020学年“五四” 表彰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29

  各院团总支、教工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校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评选若干“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总支”进行表彰,届时举办2019—2020学年“五四”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各院团总支按2019—2020学年“五四”表彰大会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一)确定申报人选,认真整理形成申报材料。于2020年4月23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申报表》、事迹材料)发送校团委邮箱。纸质版材料开学后在另行统一时间报送。

  校团委邮箱:kdyytuanwei@163.com

二、申报条件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标准按照共青团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委员会编写的团务工作手册中的评选办法执行。“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办法(见附件二),“优秀团务工作者”评选办法见(附件三)。

三、工作要求

  (一)各院团总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肃认真,走群众路线,注意听取基层党支部、团支部和团员青年的意见。推荐申报的人选要进经过严格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推荐质量。

  (二)各院团总支要注意推荐对象的代表性。推荐的人选应主要来自基层,面向一线。

  (三)各院团总支要注意挖掘和树立典型。把这次评选表彰工作,作为加强团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的有效载体,通过推荐评选,发现典型,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共青团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四、五四表彰申报

  (一)“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材料(见附件四至六)由各院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评选,申报材料各院保存,只需向校团委提交汇总表(见附件七);

  (二)“五四红旗团总支”、“优秀团务工作者”申报材料(见附件八至九)直接交至校团委审核;

  (三)各院需从“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各选两名典型代表,制作2分钟视频;

  (四)“五四红旗团总支”、“优秀团务工作者”需制作3分钟视频。

五、表彰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20年5月4日

  地 点:线上

  联系人:郝雪文 15809601913

  张 珂 13709581525

  张 叙 17395079156

  附件一:2019—2020学年“五四”表彰大会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办法

  附件三: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优秀团务工作者”评选办法

  附件四: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附件五: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附件六: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七:“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

  旗团支部”汇总表

  附件八: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申报表

  附件九: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优秀团务工作者”申报表

  共青团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委员会

  2020年4月14日

  附件一

20

学 院

团员

总数

优秀

团员

优秀

团干部

团务

工作者

优秀团务

工作者

团支部

总数

五四红旗

团支部

五四红旗

团总支数

五四红旗

团总支

信息工程

学院

2960

48

17

4

2

77

6

4

1

人文学院

2715

46

16

61

5

经济与管理学院

2745

46

16

54

4

艺术与传媒学院

985

34

12

44

3

校团委

775

30

10

1

1

/

1

总数

10180

204

71

5

2

237

18

5

1

比 例

100%

2%

0.7%

100%

40%

100%

7.5%

100%

20%

  附件二

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办法

  第一条 团总支组织机构健全,组织选举符合《团章》要求。

  第二条 认真组织团员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并在学习和工作中积极贯彻落实;思想建设成效好,能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学习任务;能理论联系实际,经常性的组织思想讨论和理论学习。

  第三条 能认真履行团总支职责,加强团支部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各种主题团日活动,平时工作记录详尽完好;工作制度、考核制度健全。

  第四条 积极组织开展学风建设活动,开展校园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对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做出贡献。

  第五条 认真组织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做好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申报评选及团纪处分工作。

  第六条 做好思想引领工作,开展团员思想动态调研工作,信息能及时上报、课堂出勤率较好,无违纪现象,无任何处分。

  第七条 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学生参与率高、受益高、社会反响良好。

  第八条 认真做好新团员发展和推优入党工作,严把质量关,操作程序规范。

  第九条 按时完成团员组织关系接转、团籍注册、团费收

  缴工作。

  第十条 定期召开例会,及时总结工作,并做好记录。积极开展团学干部培训。

  第十一条 有序指导本院学生分会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 认真完成院领导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各项重大任务。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附件三

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优秀团务工作者”评选办法

  第一条 从事共青团工作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教师。

  第二条 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真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

  第三条 热爱本职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是团员青年的表率。

  第四条 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关心学生,热爱集体;勤奋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能力,作风扎实,为人师表,廉洁自律。

  第五条 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按时、按质地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六条 所在团总支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获奖较多,影响较大。

  第七条 所在团总支在校团委的年度考核中获得良好以上等次,所在团总支获“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称号者优先。

  第八条 优秀团务工作者每年评选一次,评选的数量和程序由校团委当年确定,表彰于每年五四期间进行。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附件四

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职 务

 

政治面貌

 

学院专业班

 

联系电话

 

 

 

支部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所在

团组织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注

1、所报情况必须真实无误,否则取消评选资格;

2、所在团组织意见各院由团总支签署,校团委各组织由校团委签署意见。

  附件五

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职 务

 

政治面貌

 

院专业班

 

联系电话

 

宿 舍

 

 

 

所在

团组织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注

所报情况必须真实无误,否则取消评选资格

  附件六

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

团总支名称

 

团支部书记

 

团员人数

 

党员人数(学生)

 

1、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

2、用A4纸附在登记表的后面。

院 团 总 支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注

所报情况必需真实无误,否则取消评选资格

  附件七

  院别: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级

专业班级

联系方式

备注

1

张 三

19960418

201X级

工程管理一班

XXXXXXXXXXX

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共青团干部

 

 

 

 

 

 

 

五四红旗团支部

 

 

 

 

 

 

 

 

 

 

 

 

 

 

 

 

 

 

 

 

 

 

 

 

 

 

 

 

 

 

 

 

 

 

 

 

 

 

 

 

 

 

 

 

 

 

 

 

 

 

 

 

 

 

 

 

  附件八

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申报表

团总支名称

 

团总支书记

 

团支部数

 

团员人数

 

党员人数(学生)

 

1、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

2、用A4纸附在登记表的后面。

院 党 组 织 意 见

校 团 委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备注

所报情况必需真实无误,否则取消评选资格

  附件九

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优秀团务工作者”申报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担任职务

 

所在部门

 

联系电话

 

年度考核等次

 

事迹

1、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

2、用A4纸附在登记表的后面。

所在党组织意见

校团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备注

所报情况必需真实无误,否则取消评选资格

联系方式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街培华路1号

电话:0951-5181077(团委办公室)
         0951-5181990(团委书记办公室)

邮箱:ykytuanwe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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